自然资源部
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

上级文件依据:江门市林业局、江门市财政局《关于印发2012年度林业用油油价补贴预拨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》(江林[2012]88号)、江门市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1度林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》(江财工[2012]115号)

 

县级文件依据:

 

补贴范围(补贴对象):国有林业企业、国有林场、国有苗圃

 

补贴标准:江门市财政局根据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核定的2011年度我市林业用油单位和用油量,分配当年油价补贴资金。

 

申请补贴条件和程序:市财政局和林业局联合制订《开平市林业用油油价补贴实施方案》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,公示7天。

 

发放方式: 市财政局以直接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各林业用油单位。

 

业务部门:开平市林业局计财股    电话:22319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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